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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咨询:揭开深圳市走私罪的面纱

深圳市作为中国设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新兴移民城市,已发展成为有一定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为此,我们结合相关办案心得,选取深圳市走私罪作为研究对象。本报告旨在为深圳市走私罪的法律实务提供相关的启发和有益的借鉴;亦是把法律人的逻辑思维、分析能力与人工智能手段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法律研究和实务分析的一次初步性的尝试。
本报告以201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审结的1110件与走私罪有关案件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大数据方法,目前仅在宏观层面上总结和归纳裁判文书的类型、案由、审理程序、犯罪主体、犯罪地、审理期限、高频法条、辩护律师参与情况和裁判结果等数据。


一、检索路径概况
本次检索主要使用案例数据库,对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9日的裁判文书进行研究。另外,考虑到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所公开的案件数量在不断增加,本报告仅限于以2022年8月1日上午10:24获取的1110份裁判文书为样本,进行宏观分析。本次统计的结果仅供参考。
本次检索的具体路径如下:
1.数据来源:权威案例数据库(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威科先行数据库、Alpha数据库等)
2.案由:走私罪
3.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4.裁判时间:2011年1月1日-2022年3月19日
5.检索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10:24
6.样本数量:1110份
二、1110份裁判文书宏观分析
一)走私犯罪的具体罪名
对1110份走私罪的裁判文书(包含执行阶段裁定书)进行宏观分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920份);走私武器弹药罪(102份);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49份);走私贵金属罪(18份);走私废物罪(11份);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9份);走私淫秽物品罪(1份)。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地区走私罪案发地及所涉罪名相对集中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920份);走私武器弹药罪(102份);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49份),而且深圳各海关关口的走私罪案发数量并不平衡,多个走私罪名检查为零(走私核材料、走私假币、走私文物),而且海上走私入境案件均为7宗普通货物、物品案件。
二)审理程序
对1110份走私罪的裁判文书的审理程序进行分析:一审程序(977份),执行程序(133份),执行程序均为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具体情况如下:
执行程序: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16份);走私武器弹药罪(12份);走私贵金属罪(4份);走私废物罪(1份)。
一审程序: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804份);走私武器弹药罪(90份);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49份);走私贵金属罪(14份);走私废物罪(10份);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9份);走私淫秽物品罪(1份)。
三)文书类型
对检索到的1110份裁判文书进行初步筛选,深圳中院的判决书(969份),裁定书(141份),在141份裁定书中,仅(2017)粤03刑初101号案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其他裁定均为执行判决书。具体情况如下:
判决书: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797份);走私武器弹药罪(90份);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49份);走私贵金属罪(14份);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9份);走私废物罪(9份);走私淫秽物品罪(1份)。
裁定书: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23份);走私武器弹药罪(12份);走私贵金属罪(4份);走私废物罪(2份)。
四)犯罪主体
在上述969份判决书中:女性犯罪为382份(不含男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306份);走私武器、弹药罪(38份);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24份);走私废物罪(1份);走私淫秽物品罪(1份);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4份)。在前述382份裁判文书中,被告人为单位与被告人为女性共同参与的共同犯罪为7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7份)。
男性犯罪为461份(不含女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377份);走私武器、弹药罪(42份);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23份);走私废物罪(8份);走私贵金属罪(6份);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5份)。在前述461份裁判文书中,被告人为单位与被告人为男性共同参与的共同犯罪为12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2份)。
从犯罪自然人主体看,男性犯走私罪的比例为47.57%;女性为39.42%(不包含男、女和单位的共同犯罪的情况),其中香港籍走私犯数量超过大陆籍走私犯数量。另外,深圳中院还审结一宗澳大利亚国籍的外国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案号:(2022)粤03刑初21号案)。
五)犯罪地
走私犯罪的犯罪地案发数量也呈现不均衡的现象(不包含执行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皇岗口岸(165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54份);走私武器弹药罪(4份);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4份);走私贵金属罪(1份);走私废物罪(2份)。
罗湖口岸(297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11份);走私武器弹药罪(45份);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35份);走私贵金属罪(3份);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1份);走私淫秽物品罪(1份),走私废物罪(1份)。
文锦渡口岸(29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4份);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4份);走私废物罪(1份)。
深圳湾口岸(108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93份);走私武器弹药罪(9份);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1份);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3份);走私贵金属罪(2份)。
沙头角口岸(32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30份);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1份);走私贵金属罪(1份)。
蛇口口岸(23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8份);走私武器弹药罪(3份);走私废物罪(1份);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1份)。
大鹏口岸(51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47份);走私武器弹药罪(2份);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1份);走私贵金属罪(1份)。
大铲湾口岸(1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份)。
深圳机场口岸(19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4份);走私武器弹药罪(1份);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2份);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2份)。
福田口岸(266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16份);走私武器弹药罪(36份);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9份);走私贵金属罪(5份)。
深圳市走私罪案发的口岸主要集中在罗湖口岸、福田口岸、皇岗口岸和深圳湾口岸。这些口岸是深圳市走私罪的多发地段。原因为上述口岸是深、港两地最大的出入境口岸,也是走私犯罪分子最首选的通关口岸,所以福田、罗湖口岸、皇岗口岸的走私犯罪案件数量高于其他口岸。
六)审理期限
我们进一步分析深圳中院的走私罪案件的审理期限:平均审理期限大约为72天。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案情简单,涉案金额较小,被告人认罪认罚,如实供述,深圳中院的审理期限集中在31-90天;反之,前期案件经过侦查,退补侦查的程序,再考虑深圳中院案件量大的原因,审理期限会稍长些。在上述25份裁判文书中(审理期限为365天以上),14份判决书的审理期限超过了365天(12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份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剩下14份均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裁定书(深圳中院执行被告人的罚金)。
七)刑事辩护律师参与情况
经数据显示,被告人聘请辩护律师的比例约为47.75%(辩护律师参与走私罪辩护案件有530宗(包括裁定书)),其中辩护律师参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案件数量为410宗,约占辩护律师参与走私罪辩护的77.36%(在920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裁判文书中,仍有510宗未聘请辩护律师)。从样本数量上分析,在深圳中院审理的走私罪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案发是数量最多,随之辩护律师参与辩护程度呈现正比例关系,但是辩护律师参与深圳市走私罪的整体辩护比例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