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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重婚罪入狱两任丈夫成为好友

未与沙罗克正式离婚,凯伦又与托马斯在2012年结婚。沙罗克和托马斯后来成为好友。据英国媒体9月28日报道,英国两名男子克里斯托马斯和彼得沙罗克,先后与一个叫凯伦的女人结婚。随后,凯伦因重婚罪...

未与沙罗克正式离婚,凯伦又与托马斯在2012年结婚。沙罗克和托马斯后来成为好友。
据英国媒体9月28日报道,英国两名男子克里斯托马斯和彼得沙罗克,先后与一个叫凯伦的女人结婚。随后,凯伦因重婚罪入狱,而被其欺骗的托马斯和沙罗克却成为了彼此最好的朋友。
两次结婚相隔约7年
现年45岁的凯伦是一家食品公司的区域经理,她早在2005年就遇见来自斯旺西的沙罗克,俩人的感情急速升温,不到一年就结婚了。婚后,沙罗克却发现他与妻子共用的银行账户经常性地透支。这段婚姻只持续了近一年,沙罗克就将妻子凯伦留在了斯旺西的家中,自己独自离开了。
6年过后,前英国皇家空军军人托马斯于2012年在交友网站上认识了凯伦,并很快坠入爱河。认识三个半月,托马斯就向凯伦求婚;相识仅七个月,托马斯与凯伦就在卡迪夫的一家假日酒店里结了婚。
未正式离婚就又结婚
然而,当时凯伦与前任丈夫沙罗克虽然处于分居状态,但两人并没有正式离婚。就在去年12月,托马斯无意发现了凯伦向沙罗克提起的离婚协议书,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骗。震惊之余,托马斯将离婚协议书复印了一张,放在厨房的桌子上给凯伦看,然后自己搬离了在斯旺西的家。
然后,托马斯联系了沙罗克并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我让他的律师知道凯伦又结婚了,而且是重婚。
托马斯补充说,她还没离婚的事实一经披露,我和她的婚姻就失去法律效应。她没有提出要我的房子和资产,我还算欣慰;但是她的背叛,大大打击了我的自信。托马斯说他不再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压力太大他还辞了职。
成为密友拜她所赐
凯伦被判重婚罪入狱,刑期4个月,而她的两任丈夫却成为了好友。俩人会定期碰面喝杯啤酒,还会长时间讲电话,聊我们所经历的、聊她是个怎样的女人。
托马斯说:我们如此要好,这在别人眼里可能觉得很怪。但是我们有共同的前妻,有共同的经历。她(凯伦)把我们俩都迷得团团转,所以我们能成为亲密朋友也是拜她所赐。
沙罗克表示,自己与凯伦在一起的那段日子距离现在约有七年,他找到了所爱所信任的新伴侣,有了截然不同的人生经历。但我可以看到托马斯现在所承受的伤害和愤怒,而我曾经也有过,所以我希望可以帮助他度过低潮期。但这很难,你没办法克服被骗和被当成一个傻瓜(的感觉)。沙罗克说。
国际台、若初
网友评论
拜托,因为压力太大辞了工作,真的假的!
--Chisholm
虽然知道这么说会引来很多骂声,但我还是想说:真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或是结过两次婚,或是出轨了并同时和15个人在一起,就不违法;但是领了结婚证做这样的事就得去蹲监狱?!我不对道德的好坏做任何评论,只是指出这其中的双重标准-婚姻就是一种逐渐褪色的仪式,签一张纸不能保证人的意图或展示个人的忠贞-人心最深处的感觉才算数!!!
--SheikSlaves
真搞不懂这些人做这种事时脑子里是怎么想的,因为最后你肯定还是会被抓包的啊。而造成的伤害也是巨大的。
--anotherredhead

试论我国重婚罪的取证问题

在我国的情形当中存在着许多不利于取证的情形,而重婚罪的取证也类似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在我国的情形当中存在着许多不利于取证的情形,而重婚罪的取证也类似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而法院受理的关键则是自诉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对于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许裁定驳回起诉。

重婚罪取证的主体当然是取证主体;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以及公安机关是国家的侦查机关,负责大多数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进行刑事诉讼活动,负责追究犯罪,实质上也就是在执行追诉或控诉职能。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刑事诉讼法中虽规定自诉案件证据不足的由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但是法律在做此规定的同时又规定了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由此看来,公安机关也可以成为重婚罪的取证主体。

重婚罪取证也存在着不同的问题:

1、个人取证艰难,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这就意味着自诉人必须向法庭提供充足证据,才可能胜诉。非常困难。

2、公安机关介入难,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依据此款规定,公安机关是有权利也是有义务立案侦查重婚案件的,但是司法实践中却相当困难,而且先例非常少。

3、法律的不健全,具体到重婚罪取证,由于重婚罪为自诉案件,有其特殊性,证明责任完全由自诉人负担。即使有相关法律规定取证主体可以是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但是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少之又少,这无形之中加大了自诉人的负担,在一定程序上放纵了重婚者,使被害人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4、立法上的矛盾,对重婚罪取证造成阻碍的不仅是我国法律上的缺失,而且还涉及到现行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证明标准的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

即使重婚罪的取证难,也要从核心找到其突围点,从而保证法律的公正,保证人们有一个正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