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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强拆房子犯法吗?会有哪些后果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拆迁部门为了早日完成拆迁任务,会选择强制拆迁,而有些拆迁部门本身就是被动和闲置的,把全权交给了地产商,从拆迁补偿到房屋拆迁都交给了地产商。这样的开发商强拆房屋违法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开发商没有执行权。就算那里的房子依法要拆,也不是开发商能拆的。根据法律规定,不服政府拆迁补偿决定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的,由征地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们认为:第一,征地权仅由人民政府行使,开发商不是人民政府,无权行使强制征地权。第二,征地拆迁权的行使只能在补偿安置的合法前提下行使。
不履行法定程序强行拆除房屋是违法的。法律详细规定了不得使用暴力、不得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强行拆除房屋的行为。公民在遭遇违法强拆时,有权依法申诉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拆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禁止施工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个被禁止的施工单位自然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因为房地产商往往需要资金链的支持,地方政府有时会疏忽了自己的政府,没做好拆迁就急着卖地。但房地产商从地方政府手中买下土地使用权后,往往资金链紧张,越早开工,收益越大。此时,如果允许施工单位参与搬迁,禁止非法强拆和半夜偷梁换柱的难度会更大。法律禁止施工单位参与搬迁,这是对拆迁户的硬保障。
地方政府也没有权力拆除房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在征地拆迁中,只有法院才有拆迁权。无论是当地政府还是其下属机构,都没有权力强拆拆迁户的房子。如果存在强制拆迁,那么他们就是违法拆迁,承担法律责任,有义务对拆迁户进行国家赔偿。
禁止断水、断电、断气、断热搬迁。
法律禁止强拆后,很多拆迁部门就想:不让我拆,我就把你的水、电等都掐断。并把拆迁户逼走。?真的做不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严禁各种软、暴力强制拆迁,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如挖空拆迁户房屋周边设施,在拆迁户房屋旁修建垃圾场等。这些是非法的。
如果发生这些非法强拆,可能涉及以下法律责任:
一、非法拆迁的刑事责任
1.被拆迁人受伤的,根据《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视情节轻重,可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2.损坏被拆迁人财物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3.闯入私人住宅。103010第二百四十五条也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对被拆迁人进行人身攻击的侮辱或者诽谤、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的
开发商和拆迁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屋,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民事权利,被拆迁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人身和房屋财产的损害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成立,被拆迁人应当承担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的责任,其他财产损失和可能的精神损害赔偿也应当予以赔偿。
1.拆迁人以停止供水、供气等方式干扰居民正常生活,以摆脱被拆迁人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拆迁人损坏被拆迁人财产或者造成被拆迁人身体伤害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返还国家、集体财产或者折价补偿他人财产;公民身体受到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人民法院还可以依照《民法通则》第八条的规定,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请求,责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违法强拆的行政责任
违法拆迁的,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由房屋拆迁所在地的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拆迁人停止拆迁,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对于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实施野蛮拆迁的拆迁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号规定:严重侵害居民利益的野蛮拆迁行为,应当坚决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依法严肃处理。存在擅自强制拆迁撤销拆迁资格、停止拆迁、影响土地使用权行使的风险。
2.拆迁人本人或者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为摆脱被拆迁人而以吵闹、辱骂等方式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被拆迁人以写恐吓信或者其他方法威胁、干扰被拆迁人正常生活的;强行进入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其财产,限制其人身自由;殴打拆迁人造成轻伤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上述三种责任不是只适用于其中一种,或者说是按顺序划分的,而是相互交叉或互补的。当有法律禁止的行为时,可以并用,甚至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